车损险免责条款详解
时间:2023-07-04 14:44:28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免赔责任情况:1、地震不赔。2、精神损失不赔。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6、爆胎不赔。

车损险是固定的吗

一、车损险是固定的吗

1、车损险的保额不是固定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2、法律依据:《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十二条

保险金额分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以下称:全损保额)和部分损失的保险金额(以下称:分损保额),全损保额和分损保额分别适用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的情形。

第十三条

全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但全损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

第十四条

分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按以下方式之一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分损保额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

保险期间及保险费

第十五条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

二、投保交强险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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