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制度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对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于公休假制度管理规定的概述:
1.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天数:职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休假安排: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申请补休或者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4.休假期间工资报酬: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加班报酬。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5.申请休假手续:职工在计划休假前应当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休假手续。单位应当在职工休假前核实休假申请,并及时告知职工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工资报酬等相关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公休假制度管理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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