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信息产业厅(局):
为加快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国家高级能人才培训工程的总体安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信息产业部决定联合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需求定向、企业主导、条块结合、政府帮助的原则,从2003年10月-2006年底,在部分电子信息产业较为集中的城市和重点企业集团中,加强高级技术工人培养,表彰奖励一批拔尖技术能手,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机制,形成争学技术,争当能手的社会氛围,力争使高级工、技师数量有较大增加,在技术工人中所占的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缓解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二、实施范围
(一)重点联系城市:先确定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南京、杭州、苏州、福州、济南、长沙、成都、西安、哈尔滨、长春、厦门、石家庄、青岛等20个城市为本项目重点联系城市。
(二)重点联系企业:先确定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信息产业集团公司、TCL集团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彩虹电子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为本培训项目重点联系企业。
(三)重点职业领域:在IT企业中从事电真空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电子电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池制造、无线电整机装配调试、雷达装配调试、电子设备维修、电子产品模具制造、计算机(含外设)服务器装配调试、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等职业的技能人才,以及软件开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人员。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确定实施本培训项目的具体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规模较大、技术设备先进、管理规范、效益较好和具有优势教育培训资源的企业,建议“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除确定10家重点联系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外,每个联系城市各规定企业培训基地1-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企业培训基地1-2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信息产业部统一公布。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开展以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1.通过多种培训形式,实施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和“四新”技术技能培训、技能提高培训等;
2.组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同业交流和绝招绝技观摩活动等,表彰奖励技术能手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
3.发挥培训资源优势,承担中小企业职工培训任务,为培训机构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
(二)选择专业实习设备先进、师资力量强的电子信息类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基地”。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每个联系城市各确定学校培训基地1-2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统一公布。学校培训基地要结合当地高技能人才需求,开展以下工作:
1.招收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备条件的中级技术工人,开展高级技工学制教育。
2.面向社会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
3.面向高职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开展技能强化训练。
(三)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有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工程资源开发中心。资源开发中心要围绕项目的实施,承担以下工作:
1.跟踪了解新技术、新技能的推广应用情况。
2.开发培训课程,开展师范性培训。
3.组织培训方法研究,承担教材开发和骨干师资培训工作。
(四)逐步完善电子信息产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教材编写、试题库开发等基础工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生产岗位规范的要求制定培训教学工作,并根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开发和出版一批体现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的教材。在技术上确保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技术远程培训。根据技术发展和企业需求,陆续开展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远程培训项目。
(六)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企业和学校基地完成重点职业的培训任务后,信息产业特有职业(工种)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鉴定,信息产业部劳资部门按照部门组织实施鉴定,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加大技师考评工作力度,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技师资格考评,考评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七)从2004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电子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岗位练兵活动,对大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进行表彰、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组织推动
(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共同成立全国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全国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培训项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部。
(二)实施本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联系城市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和企业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企业和学校的沟通联系工作。
(三)重点联系企业(国家培训基地所在企业)要成立或落实相应工作机构,推动培训项目的实施。
重点联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建立企业职工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提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形成多种形式的有利于高级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3年11月底前)
1、实施本培训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联系城市、企业成立或落实培训项目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
2、调研了解地区、行业、企业的需求,制定实施方案。
3、确定企业和学校培训基地。
4、陆续开始编写教材,开发课件,开展师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03年12月——2006年9月)
1、组织实施培训。
2、做好基础工作和技术支持。
3、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效果评估(2006年10——12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联系城市及企业自行评估。
2、劳动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检查评估。
3、培训项目总结。
附件: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小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苟仲文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成员:于法鸣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
刘康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王耀光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副司长
陈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张勇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处长
周健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处长
周明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徐玉彬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副主任
左志成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尹铁如中国电子信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仉兴喜彩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刘建军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道路,推动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我部制定了《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现将实施该工程方案的有关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
2.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2005年工作计划
3.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分类指导,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我部决定在全面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基础上,从2005开始,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以下简称东部培训工程)。
一、必要性
(一)实施东部培训工程是实现素质就业转型的需要。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快,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相对其他地区更加明显,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结构不适应企业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迫切需要突出素质就业,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
(二)实施东部培训工程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的需要。根据高端带动的指导思想,我部制定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迫切需要抓落实,见成效。
为此,有必要依托具备相应政策环境和工作基础的东部地区,实施专门的培训工程,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的道路。
二、实施地区
实施地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
重点城市:苏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对技能人才需求迫切的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推进东部地区技能人才工作先走一步,实现共同提高,并为全国职业培训现代化探索新路,提供支持。
四、工作目标
加强横向交流,采取共同行动,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高水平的职业培训现代化示范工作区,构建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机制和大环境,基本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
五、主要任务
(一)率先建立区域联合,加强沟通,共同推动高水平培训的工作机制。
(二)率先在重点城市建立一批面向社会、高效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和鉴定平台。
(三)率先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高质量技能人才评价和鉴定新体系。
(四)率先构建包括开发新职业、运用新技术、建立新机制、创建新环境的职业能力建设新模式。
六、工作内容
(一)构建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机制。
1.建立信息交流管道,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实现信息交流与互通。
2.形成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
3.各地区定期轮值举办论坛、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研究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推动实现共同探索,先行突破的工作格局。
1.推广上海公共实训基地的经验,在重点城市引导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并带动相关投资,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和鉴定平台,为社会提供高效能服务。
2.根据各自特点,探索技师和相应职业资格人员的培养、选拔、评价模式。
3.开发新职业,制定新标准,编写新教材。
(三)选择相关领域组织联合行动,取得新的效果。
1.联合组织以知识技能型职业为主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2.开展跨地区性的高新技术职业培训。
3.组织实施远程职业培训。
(四)充分利用各地已有优势资源,推动本区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率先达到较高水平。
1.在大中型企业中,普遍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模式,树立鉴定质量工作新标杆,并在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
2.探索完善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评价模式和相关技术方法。
3.形成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
(五)在东部地区组织实施部级试点工作。
1.建设中国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2.支持重点城市构建职业能力建设新模式,建设政策集成、资源配套、工作协调,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服务的工作体系。
3.开展全国优秀高技能人才技能研修交流。
七、组织实施
(一)建立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体系。
1.成立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
2.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
3.确定工作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
(二)制定年度共同工作计划。
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交流推动工作进展,讨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
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沟通进展,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四)优势先发,持续推动。
东部培训工程先从上海开始启动,之后逐步结合各实施地区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展示各地成果,实现共同发展。
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2005年工作计划
一、在上海召开工程启动会议。
二、建立中国(上海)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并依托其开展相关工作。筹建中国(青岛、宁波、深圳、苏州、厦门)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三、重点研究推动苏州职业能力建设体系试点模式,在重点城市进行推广。
四、根据技能人才的不同类型,在不同地区有分工有重点地探索开发不同的评价模式。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模式的实验以上海为主,与企业结合进行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评价方式实验以广东为主。在各地形成突破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推动力度,实现成果共享。
五、组织东部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国家级二类竞赛),竞赛职业为模具制作、时装设计和广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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