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执行董事担任什么风险
执行董事的风险为,执行董事的职责相当于其他公司的董事会,需要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各种重大方案、计划、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责任重大;并且执行董事还可能会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要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执行董事是干什么的
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执行董事负责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也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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