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给房产更名是不能收取更名费的。已经在房管局做正规备案的房屋,若需要更名或者过户,只需支付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原则上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不论属于哪种情况,开发商收取更名费都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业主有权拒缴。原则意义上讲,没有正式交房的房屋是不允许更名的,除非有重大原因,比如出国或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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