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已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 强 险 赔 偿 范 围 是 什 么 ?
交强险,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保险。根据该法规定,所有机动车辆的车主都必须购买交强险,以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权益。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死亡赔偿金: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身故的,其死亡赔偿金最高可达110万元。
2. 医疗费用:包括医疗救治费、药品费、残疾赔偿金等,最高赔偿限额为11万元。
3.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车辆贬值损失等,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
4. 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的,给予相应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
5. 玻璃单独破碎险:对于机动车车窗或挡风玻璃因意外破碎需要更换时,给予相应的赔偿。
6. 自燃损失险:对于机动车因自然灾害、电气故障等原因导致自燃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一定限额,且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可能存在不同的赔偿范围。如果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不购买相应险种,则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应当根据自己的驾驶习惯和出行需求,合理选择险种,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和自燃损失险。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当根据自己的驾驶习惯和出行需求,合理选择险种,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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