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
1、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宣判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是可以提起撤诉的。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1、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原告反悔了,可以向所管辖的法院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后,可以撤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秘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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