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离婚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后,由法院决定是否许可。如果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当,法官可以向原告解释变更诉讼请求。此类变更不受举证期届满前的限制。
两次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两次起诉离婚可以撤诉,是否撤诉是原告的权利和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注意,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将裁定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判决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撤诉,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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