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微信,点击粤税通,点击进入;
进入后,点击粤税通小程序,点击进入;
进入后,个人登录注册,点击进入;
点击同意,人脸识别,绑定粤税通,进入;
进入到主页,点击缴费,进入到新页面;
进入后,点击社保缴费,点击进入缴费,输入信息,支付,完成缴费。
粤税通怎么添加其他人
粤税通添加其他人方法如下:
1、点击“选择企业”进入“绑定企业”界面、输入需绑定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选择对应的用户身份、点击“提交”、提交后状态为“申请通过”即完成企业绑定。
2、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身份信息须与国税金三系统中数据一致,状态方为“申请通过”,否则状态为“提交申请”。
3、如办税员向企业提交绑定企业的申请,法人、财务负责人须在登陆后,使用授权功能,对该办税员授予办税权限。
做账报税流程:
1、根据出纳转交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会计凭证。
2、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各种明细账。
3、月末作应计、摊销、结转的会计凭证,汇总所有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汇总表,根据会计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确保账户匹配,账户匹配,账户匹配。
5、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会计凭证装订入册,妥善保管。
7、纳税申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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