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债务不算老赖,如果债务人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什么意思?
全国失信人员名单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被列为失信人员有什么后果
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后果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
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
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
6、子女限制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7、不能购买高额保费的保险理财产品等;
8、相关企业经营受限;
9、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人员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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