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政策允许强制拆迁吗?
国家不允许政府强拆,但在一定情况下,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处以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没有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强拆等措施。二是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强制拆迁期间,房管部门对拆迁人员作出裁定但不搬迁、不按规定期限搬迁、对强制拆迁有合理要求但当事人不搬迁的。为保护我国房地产市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1。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发给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
3。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房的;
4。被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对行政强制拆迁事由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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