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
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如何自行起诉拆迁补偿安置?
案例:李女士是某房屋业主,1996年与某用地单位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2000年在原来地段回迁安置,其间自行解决临时安置问题。但由于用地单位自身的经营原因,该地块自1999年起烂尾,用地单位无法履行协议按时安排陈女士回迁,并从2002年开始拖欠临迁费。李女士决定通过向房屋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并于2006年成功拍卖了李女士原房屋所在地块。李女士也于2006年10月份领取了50多万元的房屋作价补偿款及拖欠多年的临迁费本金,通过诉讼解决了地块烂尾多年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点评:由于用地单位自身的问题导致地块烂尾,使地块的被拆迁人临迁多年不能回复迁,并且长期拖欠临迁费,按照司法途径处理烂尾地块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办法,由被拆迁人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变更补偿安置方式,由回迁改为作价补偿,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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