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分配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进行判决。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也可以协商共同抚养。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的,则不利于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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