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项个人所得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2-08-30 15:23:30 2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个人所得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一、哪项个人所得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二、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如下:可以直接到税务局的个税窗口进行申报或者是在当地地税局官网进行申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三、个人所得税不申报会怎么样

个人所得税不申报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n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n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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