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一女子提分手被男友泼汽油点燃的事件上了热搜。这一男子故意以泼汽油的方式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子与男友起争执将其扎死称太依赖不想分手
女子邱某与男友因琐事发生争执后,持刀扎在男友胸部,致其死亡。昨天,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邱某在市二中院受审,她哭着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是失手扎了男友。
昨天上午10点,30岁的邱某身穿运动服被带上法庭,她看上去有些紧张,不时地咬嘴唇,眼睛偶尔望着屋顶,陈述案情时捂脸哭泣。
检方指控,2014年2月5日凌晨4点,邱某在东城区的家中,因琐事与男友崔某发生争执。过程中,邱某手持家中的尖刀扎刺崔某左侧胸部一刀,刺伤崔某心脏,致其死亡。检方认为其涉嫌故意伤害罪。
邱某当庭否认故意伤人。她说,自己和崔某同岁,是小学同学,2013年确定了恋爱关系,双方家长都知道,俩人在双方家里轮流住。
邱某说,她很依赖男友,但是案发前一段时间两人经常吵架,崔某曾经提出分手,她不同意。2014年2月4日晚,两人出门去吃饭,因为点菜的小事发生了争执。回到家,两人又因为洗衣服的事情再次发生口角。次日凌晨4时许,崔某想要离开,气头上的邱某跑进厨房拿了一把刀,在门口挡住了男友。
他往外闯,我们在门口推搡起来,不知道怎么刀子就上去了。说到这里,邱某痛哭流涕。邱某说,见男友流血,她赶紧用手机打120。多位120医生和司机出具证言,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被扎男子已经死亡。当时邱某一直追着他们让继续抢救。医生报警后,邱某等在旁边,直到警察到来。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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