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3、在集体诉讼中,还要根据实际当事人的人数推选诉讼代表人,由诉讼代表人代为进行诉讼。
一、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哪些责任
1、继续履行交房义务。
2、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3、开发商应当承担迟延交房的损害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
二、集体诉讼具有哪些特点
1、除了首席原告外,其他受害者都不需要直接参加诉讼,甚至都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的进行。一旦赔偿额确定,各个受害人都会按照比例得到赔偿额。并且,任何不愿参加集体诉讼的成员必须亲自申请退出,否则就算是自动参诉。
2、集体诉讼是胜诉才收费,或者叫“诉讼风险”制收费,部分诉讼费用先由首席原告支付,而其他分散的受害者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3、在我国,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均采用特别授权的模式,代表人可以代表原告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放弃上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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