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五)股权转让协议;
(六)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一、如何进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
1、准备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同事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税务变更。
二、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增资流程: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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