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姓名***,男,于2018年1月2日与***结婚。本人承诺,在双方离婚登记后,本人将自愿放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家庭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将全部归女方***所有。离婚登记的时间:2018年5月10日
家庭共同财产如下:
夫妻共有的房产两处,一处位于**市**区**街道**小区,门牌号5201;另一处房产位于**市**区**街道**小区,门牌号1314。
夫妻共有车辆东风牌大卡车一辆,车牌号:湘Q52011;梅赛德斯奔驰一辆,车辆号:湘V523QQ。
现金若干,银行卡存款100万,卡号:***********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年**月**日
自愿放弃财产离婚承诺书法律效力
承诺书是一方签订的,所以不同于协议书双方自愿协商签订。因此对于承诺书效力的认定比较复杂,涉及单方面的问题都是难以用言辞证据来确定的。但是从承诺书的性质上来看的话,承诺书的性质是属于单方声明,只要承诺书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威胁或者欺诈等手段签订的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承诺书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就是第三人的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认定该承诺书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例如,承诺书中的关于放弃财产的部分,房产属于他人的,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或者属于集体所有的房产,对于这一部分不存在放弃,因为没有所有权。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