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直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申请注册
须与服务单位签订并加盖公章
必须要有资格证号码页及应有姓名等资料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
大一寸红底证件照4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证件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办公大楼北面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揭阳市旅游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全文详见附件--(表格)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九条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持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证明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相应的导游规模、有相应的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有稳定的执法队伍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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