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取证问题:关于重婚罪的性质,它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侦查起诉的。重婚罪的证据搜集无需当事人举证。
重婚罪取证问题:关于重婚罪的性质,它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侦查起诉的。2.重婚罪的证据搜集无需当事人举证。
重 婚 罪 性 质 : 公 诉 案 件 还 是 自 诉 案 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重婚罪属于可自诉可公诉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因此,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无需举证,而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侦查起诉。但若证据不足,则公安机关或被害人可向法院报案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若自诉人无法提出补充证据,则应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因此,重婚罪是一种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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