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及其家属应如何防范医疗纠纷风险
1.患者及其家属在面临医疗纠纷时,应优先考虑协商解决的方式。
(1)这种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迅速,且一旦达成协议,赔偿也会非常迅速。
(2)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解决并不意味着放弃权益,患者及其家属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医疗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2.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医疗机构拒绝承认医疗事故,那么可以采取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3.行政调解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其介入调解,而司法诉讼则是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
二、协商解决的常见问题
在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1.医疗机构可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医疗事故,或者即使意识到错误,也会因为赔偿和行政处分等原因而拒绝承认。
对于这种情况,患者及其家属需要坚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采取其他途径来维权。
2.即使医疗机构有协商的意愿,双方在患者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损害中的责任大小以及患者现有损害与原有疾病的关系等问题上可能存在分歧。
(1)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以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和责任划分。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患者及其家属在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时,一定要注意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以及医疗事故索赔涉及的法律知识。
4.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可能难以掌握准确的索赔标准,因此在签字前一定要对相关问题考虑清楚,计算清楚索赔的范围和数额,以防因不懂而失去合法的索赔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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