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销欠总公司的钱怎么账务处理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分公司注销需要交印花税吗
分公司注销,独立核算需要税务清算,就要交印花税;非独立核算不需要税务清算,就不要交印花税。
全部资产处置所得=资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价值-资产计税基础-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是指处置资产过程中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注销分公司所需递交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分公司注销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6.分公司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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