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和老板私了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该协议自始无效;
2、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
3、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如果赔偿金额低于法定工伤待遇标准的,此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的,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协议是有效的。
工伤私了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工伤私了协议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双方私下时,建议准确估算工伤职工的残疾等级和后续治疗费用,无论是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否则,即使签订私人协议,最终协议也可能因残疾等级评估或后续治疗费用认识错误而被人民法院以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或乘人之危为由撤销;
2、必须在工伤工人本人意识清楚,完全自愿签订协议,如果工伤工人严重受伤,成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或工人死亡,未经所有第一继承人同意签订协议。这些都可能导致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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