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所持签证(Z、X1、J1、Q1、S1)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人员;2.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投资者;3.出于人道和其他合理事由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人员。
二、办理机构
云浮市公安局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
第三十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居留事由签发相应类别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云城区金丰路1号
六、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1
0
纸质
申请人
2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有效期在半年以上
1
1
纸质
行政机关(外国护照签发机关)
3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应如实填写登记表
1
0
纸质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4
申请人相片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1
0
纸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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