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父母离婚过程中涉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采用最为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来做出最终决定。
鉴于你在那时年仅八岁,仍处于需要监护和关爱的年龄段,所以,关于你的抚养归属权,应该由当地法律机构依照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公正裁决,同时充分尊重并考虑你本人的真实意愿。
若你已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共同生活,那么这将会成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的一项重要参考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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