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分居9年了,现在准备协议离婚。我们带齐了证件从外地赶回衢州办理手续。可是行政中心工作人员却说,我丈夫的身份证是临时身份证,不能办。
兰女士说,现在她和丈夫朱先生都在广州打工,这次是专程抽时间回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兰女士是衢州人,朱先生则是上海人。由于性格脾气不合,两人长期分居达9年。两人协商后,决定协议离婚。为了把证件办齐,朱先生在三天前就坐飞机赶回了上海,开了户籍证明,携带一张临时身份证到了衢州。
而问题就出在朱先生的这张临时身份证上,行政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该在领到补发的户口簿、正式身份证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任何证件都应事先问清楚程序、需要的哪些证件,有何要求。行政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临时身份证办理出国手续、结婚登记手续等都可以,但是离婚手续不行。行政中心要按照婚姻登记法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居民身份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二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行政中心工作人员说,如果两个人实在抽不出时间,可选择起诉离婚,到法院办理。起诉离婚可委托他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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