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车祸伤残应赔付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进行鉴定才能进行有具体数额。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确定。
车祸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
2、营养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3、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4、误工费:XXXX元/月X月=XXXX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5、护理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6、交通费:XXXX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7、残疾赔偿金:XXXX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上海的城镇标准来赔。】;
8、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9、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
10、鉴定费:XXXX元(1800元);
11、律师费:XXXX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
12、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
13、停车费:XXXX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
上述XX项合计人民币:XXXX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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