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了人,对方说没事就走了,我也走了,算逃逸吗有监控
被问及此事,对方明确表示当事人已离去并不构成逃逸行为。
这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当事人留下有关事故现场的详细记录资料,同时具备证明其已经向受伤人员询问病情的证据,如果对方明确表示身体状况良好并且并无任何异常表现,那么这份证据将可以证明当事人并非故意逃离事故现场。
我们需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来界定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在事故发生之后,交通事故当事人若为了规避自身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选择离开事故现场,未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援并保护现场(如抢救伤员和财物)、未向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上报事故情况,以及未能留在现场等待处理等条例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以此种方式来判断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电动车撞人后逃逸法律怎么处理
电动自行车致人伤亡之后逃离现场需要承担民事和行政层面的法律责任。
特别是某些电动自行车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能被视为机动车辆。
若导致人员受伤甚至死亡后选择逃避责任,则必须對伤者家属履行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撞人后逃离现场亦可视为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尽管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但仍须接受法规惩罚,给予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内金额的罚款,同时还可附加十五天以下的监禁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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