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贩婴团伙被逮捕千里贩婴购销“一条龙”
时间:2023-06-11 09:50:57 4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个男孩卖到2万元至3万元,一个女孩卖到1万元。这个跨越四川和福建的千里贩婴购销一条龙终于被警察和检察官掐断了——

春节前夕,宝贝踏上回家路

他们来自不同地域,相隔千里,但一起干着同一勾当——贩婴。2010年2月2日,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捕了陈某、土地么惹各、彭某、黄某、王某、孙某等6人。至此,这个专门贩卖男婴的犯罪团伙终于被端。

人贩在车站落网

2009年12月26日早上,天气阴沉沉的,刺骨的寒风吹得人直打哆嗦。福建省长乐市闽运车站外很早就来了一对中年男女,看样子在焦急地等车。他们手里各抱了个看上去像刚满月的小男婴,男婴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而且很单薄,在寒风中被冻得哇哇大哭,而这对中年男女似乎对男婴嘶哑的哭声并不放在心上,只是焦急地四处张望找车。

父母竟然不心疼自己的孩子?正在值勤的长乐市城关派出所民警蒋顺榕和陈镇平对他们产生怀疑,遂将他们带回派出所盘问。就这样,一个千里跨省贩卖男婴的大案初露端倪。

这个中年男子叫陈某,来自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中年女子叫土地么惹各,是陈某的同乡,他新发展的贩婴同伙。

经讯问,警察知道了事情原委:原来,2009年12月16日,陈某回到四川老家,从当地彝族妇女手中,以每个1.85万元的价格买了两个男婴后,带着老乡土地么惹各从西昌市绕道云南昭通,然后坐火车转贵阳,又从贵阳到福州,最后于12月25日辗转来到大女儿工作的长乐市,才歇了口气。他正准备安心地在当地住一晚,次日一早赶到罗源县完成交易,没想到在车站就被抓获了。

卖小孩比打工好

长乐警方知道,贩婴案件总是以团伙犯罪形式存在,肯定还有许多涉案嫌疑人仍隐藏在罗源县。于是,12月26日当天,案件被转到了罗源县公安局。接到该案后,罗源县公安局立即对陈某进行预审,展开强大的心理攻势后,陈某道出事情原委。最后,警方决定让陈某去接头,引蛇出洞。

当天夜里,警方终于在罗源县南门天桥下将前来接头的罗源县籍的彭某、黄某抓获,并顺藤摸瓜,于2010年1月8日揪出了邻县连江县籍的王某、孙某两名人贩。由于该案案情重大,人员众多,不乏少数民族涉案人,为慎重起见,罗源县公安局在立案之初,就及时通报了罗源县检察院。罗源县检察院适时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使案件得以迅速侦破,及时解救出被拐卖的婴儿。

陈某,这位来自西部的农民工,和所有70后同龄人一样,拖家带口,背井离乡到沿海城市淘金。从2008年6月开始,他在福建省罗源县开发区一家钢铁厂打工。

2009年10月3日,陈某因女儿感冒,带着2岁的女儿和5岁的儿子到罗源县城就医。中午时分,他到了罗源县城风南车站,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就去附近的小店打公用电话,想弄清自己的手机在哪里。正碰上当时和店老板聊天的人贩彭某、黄某,陈某浓重的四川口音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彭某突然变得很热情,把自己的手机借给陈某使用。

陈某打完电话,阅历丰富的彭某就凑上去和他拉起家常,很快摸清了陈某的个人情况。之后,她谎称自己也姓陈,并以姐弟相称套近乎,试探地问陈某:小弟,你的小孩要给人家养吗?一个男孩好的3万元以上,不好的2万多元;女的一个1万元左右。被陈某明确拒绝后,彭某仍不死心,开导起他来:小弟,你老家有没有小孩要卖给人家养?你带小孩过来卖,比你打工强多了。

几句知冷知热的话,似乎指明了一条不劳而获的生财捷径,终于打动了陈某的心。他犹豫片刻后说:我们老家是少数民族,可能有,我打电话问一下。就这样,典型的千里贩婴购销一条龙对接上了。

2009年11月中旬,陈某终于等来了第一桩生意。那天中午,他接到老乡土地么惹各的电话,称已弄到一个超生婴儿,父母生活在穷山沟里,自己不想抚养了,想卖给别人。几天后,第一名男婴就由一老一少两个彝族妇女辗转带到罗源县,由陈某交给彭某联系买主,以3.6万元的价格卖掉。这个男婴不过1个多月大,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无辜的他成了这些大人手上的一件商品。

提审时,陈某说:我知道卖小孩是犯法的,但卖小孩比打工好,没那么累,跑跑路就可以赚到钱,所以我就去老家买了小孩带到罗源这边来卖。

贩婴路线图

四川——福州——罗源——连江,这是该团伙贩卖婴儿的地理路线;购买人陈某、土地么惹各——验货人彭某、黄某——中介王某、孙某——买主,这是该团伙贩卖婴儿的人脉关系路线。

彭某、黄某、王某、孙某,分别来自罗源县、连江县农村地区,都是四五十岁左右的妇女。平日里,她们虽然有的出门在县城打零工,有的在家里忙农活,却无一例外地在当地充当起兼职媒婆的角色。彭某、黄某在罗源县起步镇一带活动,王某、孙某则在靠近罗源县的连江县马鼻镇一带活动,她们对当地人家庭婚姻状况都了如指掌,有着极广泛的人脉,是一支贩婴主力军。

2009年12月上旬,陈某带着鼓鼓的钱包回到了四川老家,又花了2.2万元钱买了个婴儿,独自乘火车带回罗源县。12月16日,彭某把此消息告诉了黄某,黄某就通知连江县的媒婆王某和孙某约好买主验货。

辗转很多中介后,男婴被抱到罗源县凤南车站对面的小巷里,被交到了年近花甲的老妇人——收买人吴香娇手中。吴香娇仔细查看了男婴,还带其到医院做了健康检查。验完货后,吴香娇以5万元的价格买走了男婴。这个买卖,陈某获利6500元,而彭某等5人分得1800元至2500元不等的利益。

襁褓中的男婴,他不可能知道有种叫钱的东西,可以和一个活生生的人划上等价,可以割断与父母的亲情。

孩子回到父母手里

吴香娇花了5万元,买回了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孙子。她不知道,这种买卖已经触犯了法律。吴香娇目前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她向办案检察官陈述了自家购买男婴的根源:我二儿子只生了个女儿,没有男孩。我们农村都有个习俗,每家都要有男孩子才让人看得起,要靠养男孩防老和传宗接代,所以就想买个男孩。

她说,自己和儿子说过要给他抱个男孩,她儿子起先还骂她,后来拗不过她,就让她自己看着办。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位白发苍苍的母亲,其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但她确实出于愚昧和固执的母爱。检察官耐心地对她进行释法说理,终于以真情打动了这位母亲。在吴香娇的积极配合下,2010年1月8日,警察和检察官从远在福建省三明市打工的吴香娇儿子的暂住处,成功地解救出本案第三个被拐卖的男婴。

当这个婴儿交回到他的亲生母亲手里时,这位母亲饱含眼泪。自从当初狠心把这未满周岁的小生命交出后,这个母亲半个多月来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接到宝宝获救的消息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拉着丈夫和公公连夜赶来。孩子的爷爷接过婴儿后,就再也不肯松开了。

2010年1月,另外一名男婴也被成功解救。这4名男婴在生命的第一年里,便初步尝到了命运多舛的味道,见证了成人世界里金钱对良心的颠覆,好在他们最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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