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殒命客房父母状告宾馆
时间:2023-06-10 11:32:29 2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少女顾琴入住宾馆当晚被掐死,其父母怒告宾馆。8月16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宾馆自愿补偿少女父母人民币25000元。

今年3月17日,原告之女顾琴外出打工途经苏州,当晚8点入住人民路上一家宾馆。第二天,宾馆服务人员竟发现顾琴已经死在了房间内。顾琴的父母遂把宾馆告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死亡赔偿金95080元、扶养父母生活费6070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以及相应的丧葬费、交通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顾琴被害是因为第三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宾馆不是直接加害人,顾琴的被害与被告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由直接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只有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中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但宾馆没有明显的过错,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被告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原告25000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全文3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扶养 最新知识
针对女儿殒命客房父母状告宾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儿殒命客房父母状告宾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