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完了以后对方如果再起诉的,积极应诉即可,可以就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并依照法律程序的规定。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调解
一、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调解
1、交通事故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调解由交警当场进行,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2)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二、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
1、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3、递交索赔单证,领赔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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