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3-03-14 17:00:09 2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以及交付定金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利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就担保权利优先受偿。

一、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质押融资是用质物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质物包括动产质物和权利质物。动产质物是指出质人合法占有的一切动产。权利质物是指出质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基金份额3)依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有什么抵押权人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权利的核心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3、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抵押物首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

4、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反担保合同必须三方签字吗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进行清偿。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亦可作为反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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