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交通事故不需要检验的交警扣车要扣多长时间
轻微交通事故不需要检验的交警扣车最长不会超过六十天。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延长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交警暂扣交通事故中的车收停车费吗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对事故中的车辆进行扣留的,不收取停车费,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可以扣多长时间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才能扣车,扣押的期限为三十日之内,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扣车时间可以达到六十日,具体扣押几天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二节 查封、扣押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全文9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