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索要抚养费不被生父承认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要求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主要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拒绝生父母探望,生父母有权解除收养关系吗
有一些没有子女的夫妻会希望收养孩子,一般来说,收养孩子后,一些养父母担心孩子和自己的关系疏远,害怕孩子会回到父母的身边,会拒绝生父母看望孩子。养父母做出这样的决定可以理解,但是有时候亲生父母会认为这样的决定会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有些生父母会考虑解除收养关系。
拒绝生父母探望,生父母有权解除收养关系吗
在实践中,通常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日益恶化,已达到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
2、收养者不履行抚养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
3、送养人行使解除收养关系的权利的;
4、养子女成年以后,不抚养养父母的,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法律对于养父母有没有权利拒绝生父母并没有明确规定,养父母拒绝生父母的探望并没有相关违法违规的依据,亲生父母对于子女的探望权应当基于双方的收养协议,收养协议当中应当约定生父母有没有权利探望子女。
如果双方事先签署了收养协议,并同意亲生父母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一旦养父母违反约定拒绝探望,属于违约的,可以取消收养关系,生父母可以按照约定要求执行。
此外,即使双方未事先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取消收养关系:
1、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只要亲生父母与养父母达成协议,达成解除条件的,就可以直接收养关系。
2、向法院起诉。当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无法以协商一致方式解决时,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此案。
因此,根据养父母和亲生父母签订的收养协议,协议多会约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如果在收养协议当中约定了养父母拒绝、阻止亲生父母探望孩子属于合同解除的事项,生父母就可以就此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因为解除收养关系给对养父母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生父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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