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什么特征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特征:
1.当然无效
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
2.完全无效
所谓完全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大家,要注意的是,无效民事行为的完全无效是针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言的,并不妨碍它发生该民事行为效果以外的其他效果。
3.自始无效
无效民事行为,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自该行为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
4.确定无效
无效民事行为,不仅其成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也绝对没有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哪些民事行为无效?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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