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产权证的时间,以先取得的时间为准。根据国税发【2005】172号《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一、拆迁安置房怎么办理结算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云南契税最新政策查询
(一)契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二)契税税率。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三)契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下列行为: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三是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四)契税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五)契税应纳税额。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七)契税申报缴纳时间。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八)契税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九)契税征收管理。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三、证满两年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满两年是指从购房者缴纳契税的那天开始算起满两年,在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政策,否则卖方就要按照规定缴纳房屋成交价格的5.5%。个人购买住房应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同时,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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