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时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其中需要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申请清算的理由;
2、营业执照、申请人资格证明;
3、企业相关情况说明,需要包括有无财产担保,涉及债权的信息;
4、无法偿还债务的证明;
5、审计报告,此项并非必要文件,若没有也可以不提交。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提交申请书吗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提交申请书。
破产分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在法院决定破产清算之前,都可以申请破产重整。
法律之所以没有提及你说的情况,是因为重整的制度在于挽救债务人企业,现实中债务人肯定比债权人更清楚自己的企业情况,以及有没有重整的必要和可能性。
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申请,而债权人再申请重整的,大多是债权人通过与债务人的谈判,成为债务人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债转股或者资产置换等方式重组债务人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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