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电子眼违章处理流程
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系统:
乌鲁木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以下简称“电子警察系统”)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强化交通管理的一种手段,以期达到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通行效率、优化交通环境的目的。该系统具备白天、夜晚和各种天气条件下工作的能力,能自动记录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及时通知违法当事人(或车主),本系统使用同城特快专递邮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向违法当事人(或车主)提供触摸屏、互联网站、热线查询电话等信息查询方式。
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程序须知
一、处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交警大队处理(处理非乌鲁木齐籍号牌车辆乌鲁木齐本地违法)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窗口。(点击查看:)
二、需携带的手续:
1.当事人需要同时出示违法车辆行驶和本人驾驶证。
2.车主携带违法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明,管理人携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
3.受托人携带已确认违法行为的委托证明书、违法车辆行驶证、受托人身份证。
三.请当事人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罚决定书各条款内容正确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
四.违法当事人、车辆所有或管理人请于15日内持《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电子警察违法车辆驾驶人,记12分。
五.电子警察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
1.互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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