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地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南庄大道53号。电话:0991-5920004。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交通违章当事人去哪里处理
1、大洼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金源街162号附近。2、盘锦市公安局车管所。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二手车交易市场(霍田公路北)。3、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锦兴分所。地址:友谊街与金诚路交汇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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