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护士变更注册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宁护士变更注册办理条件
1、《护士条例》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三、南宁护士变更注册办理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4.护士执业证书
四、南宁护士变更注册办理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生健康委5、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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