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2.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的可撤销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的收养登记;3.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撤销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拟写《关于撤销XXX与XXX收养登记决定书》,报民政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收养登记机关将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收缴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机关公告栏公告30日。对不符合撤销收养登记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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