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铺在租赁期内被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给商标权人,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属于承租人。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需要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进行房产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每周提供住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建设规划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同时,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防止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谈判是双方最快的方式。
2。调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也能更快地解决双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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