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无直系亲属的不享受抚恤金)。
二、所需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2.死亡原因的相关材料;
3.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4.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死者家属可在审核通过的次月25日后,凭死亡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的银行存折,到银行(各储蓄点)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经办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窗口查询。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窗口。
五、咨询电话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229
瑶海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64493232
庐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65699350
蜀山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65597570
包河区就业和百帮创业服务中心:0551-6335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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