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房产是指夫妻或准夫妻以及其他亲密的人共同购房,房产证上体现两个姓名的一种行为。
夫妻联名购房,包括贷款签约、房屋过户等手续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各种证件准备要齐全,另外选择主次贷款人及房产所占份额分割都需要提前沟通好。
如果是准夫妻联名购房,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
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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