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探视权具体有哪些特征
探视权具体包括以下特征:
1、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
2、被探视人是其子女;
3、属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探视权针对的直接主体是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法律对探视权怎样规定的
法律对探视权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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