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犀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二、房产税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的减免,由各省人民政府决定。城市房地产税按年计征。城市房地产税制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税或免除税负的一种优待规定。不同城市的房产税政策上可能有一些差异,具体还是要以当地政策来进行房产税的交纳。
三、新房不交房产税的后果
新房不交房产税的后果如下:
1.按日加收滞纳金最高处5倍罚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可通知开户银行直接从存款扣除;
3.欠税可限制出境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4.欠税住房欲交易办不成产权过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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