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达成书面离婚协议时,他们应当以亲自方式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或者需要进行更深入的争议解决,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生效取决于其能否依循该协议成功办理离婚证书,如果尚未完成这一阶段,则该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各方可随时对此予以否定并有机会通过法院程序寻求离婚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