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一起去开房算强奸吗
男女在宾馆开房通常并非犯罪行为,但若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触犯刑法:
1.如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或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将被视为强奸罪的加重情形;
2.若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开房,将构成破坏军婚罪;
3.若与卖淫者共处,将被认定为嫖娼行为,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男女自愿发生关系后女生可以告男生强奸吗
二人自愿发生性行为,不视为强奸,故无罪名成立之可能。
若女方提出指控,但证据链不足以证实,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成年男子与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成年的少女发生性关系,须视情况判断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双方为完全自愿,则不构成罪行,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仍会面临道德谴责;若因性行为导致女方身体受伤,如流产或不孕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违背女方意愿而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将被认定为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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