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婚前共同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婚前共同买房需注意以下事项:
1、分清各方出资的钱款。AA买房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此时需要区分双方在办理贷款买房时各自花了多少钱,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2、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最好选择收入较高、年龄较小的一方,以免影响贷款;
3、房产证上是否填写两人的名字应充分协商。假如双方都出资了,但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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