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流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疯狂盗窃并将抓捕民警打伤的团伙犯罪案件,五名被告人均受到应有的刑罚制裁。
被告人陈某等5名被告人均系太和县AA乡农民,2012年7月份以来,陈某等5被告人驾驶一辆银灰色JAC江淮商务车,分别使用豫PXXXXX、赣GYYYYY、津GZZZZZ、豫PQQQQQ、豫PEEEEE假牌照,在合肥至亳州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内,多次盗窃停放在服务区内往来大货车油箱内的柴油。为实施作案,5被告人对购置的这台银灰色JAC江淮商务车进行了改装,拆卸掉后排座位,配置三个改装的大型油桶,一个管钳,一个电动油泵,同时车内备有砍刀两把、木棍若干及用于破胎的铁钉。5被告人之间分工明确,机动能力较强,作案频繁,如遇追捕就持刀威胁,如遇车辆追捕则将铁钉抛洒路面。陈某等5人先后盗窃作案32起,总价值60000余元。同年10月28日,5名被告人在淮南市焦岗湖服务区实施一起盗窃中,被公安民警发现,为抗拒抓捕,陈某和另两名同伙在驾车逃逸的过程中将一名民警撞伤。
谢家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中陈某与另外两名同伙在实施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应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陈某等5名被告人处以8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均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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